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思政岗位津贴发放指导意见》(河工校发〔2021〕25号)文件精神,依照《软件学院思政专职辅导员绩效工资(思政津贴)考核实施方案》细则要求,经软件学院思政专职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测评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软件学院行政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916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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