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的团体标准《人工智能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规范》(T/ZGCMCA 030—2025)正式发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我校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尹伊、梁小帆、王亚红三位老师作为主要起草人深度参与研究撰写,为人工智能行业人才能力规范化评价贡献我校智慧与实践经验。
当前,人工智能产业高速发展,大模型、具身智能、智能体等新技术迭代加速,人工智能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但行业长期存在岗位能力边界不清、人才评价缺少统一标尺等现实问题。本团体标准的出台,填补了人工智能从业人员系统化能力评价的标准空白。
该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制,构建起完整的人工智能从业人员岗位能力框架,划分一级(初级)至五级(资深专家级)五级能力等级,明确了AI数据治理与标注工程师、数据科学家、机器学习工程师、AI产品经理、AI安全研究员、AI伦理与合规专员等14类人工智能核心岗位的能力要求,规定了能力评价实施流程、评价证据、实操考核等实施细则,可用于企事业单位、评价机构开展AI人才的培养、定级、招聘、梯队建设与绩效评估,为人工智能人才的培养、评价与职业发展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作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坚持立足河北、面向京津冀,持续聚焦数字信息领域学科建设,深耕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把行业标准、产业需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我校尹伊、梁小帆、王亚红三位老师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围绕AI岗位能力、人才分级、产教衔接、实操考核等内容开展研讨论证,将高校人才培养实践经验融入标准条款,助力标准兼顾产业实际需求与院校人才培育导向。
此次参与团体标准编制,是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师资科研能力得到行业认可的重要体现,实现了从人才培养实践到参与行业标准建设的突破。下一步,学校将充分用好本次标准成果,把标准中的岗位能力框架融入课程体系、实习实训、实践教学环节,持续优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与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产业企业协同创新,输出更多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助力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图1 团体标准封面

图2 标准前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