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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26 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近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2026 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冀科金〔2026〕1 号),正式启动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院项目申报的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支持我校教师开展基础研究、培育科研团队、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渠道。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与研究基础,请全部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认真打磨申报书,提高申报书质量。

   二、申报时间节点(关键)  

  申报人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1月19日—2月9日17:00

  申报单位(我校)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7:00

  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7:00

  请申报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填报与提交,预留充足时间用于单位审核与修改。

  三、申报方式与平台

  项目实行“无纸化”在线申报,所有材料均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

提交。申报路径: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四、申报条件概要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中各类别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 A/B/C/D 类、春晖人才专项等)的具体条件。

  特别注意: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标准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须具备相应的研究经历与资格。

  申报单位须为基金依托单位或承担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 2 个。

  论文、专利等成果附件需符合时限与相关性要求。

  科研诚信要求贯穿全程,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五、校内组织与联系  

  账号开通与咨询:如需开通系统账号或进行单位注册,请各位老师联系科研秘书王亚红并发送相关信息

  材料审核与提交:项目在线提交后,须经所在单位初审、科研与产教融合处审核后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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